被“AI”“开盒”别再手足无措 律师:依法收证维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中新网成都8月1日电 (记者 吕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日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网络之上,不少人认为网上随意发布他人视频只是娱乐,打字跟风骂几句不用负责,实则不然,一句过激评论、一段剪辑画面、一张AI合成影像,都可能酿成网络暴力。近日,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华贵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根据《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对网络暴力和舆论批评进行一个明确的区分,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华贵接受记者采访。记者 吕杨摄
郑华贵介绍,区分网络暴力和舆论批评,首先主要看是善意的公共监督,还是恶意的人身攻击,其次是有据可依的客观事实,还是利用伪造虚构或者片面刻意歪曲的虚假信息,再者看是针对对象,针对的是具体的行为或事件,还是针对的个人人格或隐私,最后看是行为层面是利用公开信息对单个事件或行为进行的客观理性的评价,还是利用个人隐私进行持续集中的侮辱性、攻击性、歧视性表达。
对于“AI”造谣、“人肉开盒”需承担的责任,郑华贵指出,责任可能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被侵权人有权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调查取证费用和律师费用均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郑华贵特别提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AI”造谣,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人肉开盒”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最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平台放任网暴信息是否需要担责?郑华贵表示,《反网络暴力法》对平台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及时处置和事后投诉处置等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平台明知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进行网络暴力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根据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被“AI”“开盒”别再手足无措 律师:依法收证维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合肥首家未成年人综合性安全教育基地揭牌
- 2026年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在广州举办
- 唐山大地震50周年特写:7.28米纪念墙下的哀思
- 世界肝炎日:脂肪肝酒精肝成肝病“新主力” 科学防控阻断恶变
- 反复湿疹竟是罕见肿瘤?多模态AI赋能疑难皮肤病诊断
- 台风蓝色预警:“红霞”将穿过广东中部 明天凌晨进入湖南南部
- 何以景德镇:一城瓷业,凭什么是世界遗产?
- (乡村行·看振兴)广西兴业阳光玫瑰喜丰收 “甜蜜产业”助增收
- 广东海事局2026年北江联合巡航执法行动正式启动
- “海南女婿”的内蒙古草原“寻味记”
- 上海环境监测:从“人防”迈向“智防”
- 四川成都:200余幅照片带你“穿越”攀枝花的热血与温情
- 直击重庆彭水山体崩塌救援一线:“逆行”救援的“摩托大军”
- 150名深港青年学生参加第四届“同行禁毒”深港交流活动
- 昔日抗癌新锐,如今领军衰老干预,赛诺根的崛起之路带来哪些启示?